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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 2012-9-24 16:52:17|只看該作者
susan 發(fā)表于 2012-9-24 16:06
新婚姻法公布的時候,這個問題討論的很多。男女提倡平等,是對女性地位的提高,但有個提前就是女人不生孩 ...
清官難斷家務事。
我覺得真是兩個人真心真意要在一起,一切都不是問題。
如果是兩個有良知的人,真的遇到什么最后要分開了,也可以妥善解決。
對于女性要生孩子,說極端一點,女性難道自己沒有這個需要嗎?當然,這不是我的看法。
現(xiàn)在社會上充斥著金錢至上,要走入婚姻的人們也被對金錢的欲望玷污了愛情,甚至直接導致破裂。
可以理解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做法,當然這實際上意味這這兩個人實際上并不是真正互相信任的。
既然都要留一手,那么可以先開誠布公簽訂婚前協(xié)議吧。
女方堅持要在即使自己一分錢也沒付出的房產(chǎn)上加上自己的名字,理由是自己會為婚姻付出很多,需要保障,這個可以理解。但是已經(jīng)發(fā)生的案例證明這個做法會被一開始就打算騙婚騙房的壞女人利用,導致男人人財兩空。
剛才想到一個更好的做法是簽定一個婚前協(xié)議,規(guī)定好如果因為男方出軌等原因導致婚姻破裂的,由男方對女方做出經(jīng)濟補償,比如房產(chǎn)的一半或全部,甚至可以約定更高的補償額度,這樣對女方的保護力度實際上是可以遠遠大于簡單的在房產(chǎn)證上加名字的,而且這樣的要求也很合理,沒有人會懷疑女方打著不勞而獲的算盤。這樣雙方都可以安心了。
當然,相應也可以約定如果因為女方出軌等原因導致婚姻破裂,女方將無權獲得男方全資購買的房產(chǎn),這樣也可以避免女方在房產(chǎn)證上加了名字后,覺得維持婚姻無所獲,離婚反而大有收益的奇怪現(xiàn)象。(真的出現(xiàn)過女方專職反復閃婚閃離婚分割財產(chǎn)來不勞而獲的案例。)
這樣必定可以提高雙方的忠誠度。
草草想到的,各位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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