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令之下成都城區(qū)“孔明燈”依舊亂飄
今年1月31日起,成都市五城區(qū)(含高新區(qū))及雙流縣區(qū)域內禁止銷售和燃放“孔明燈”。然而,來自成都市電業(yè)局城網所的數據顯示,2月2日至8日晚9時,成都市中心城區(qū)5個城網所駐點共接到電力故障300次。
其中城網所城北運搶中心轄區(qū)內,10KV的電力線路事故共發(fā)生了4起,3起是由燃放孔明燈所致。
市民:放孔明燈有節(jié)日“氣氛”
“不準放了?那怎么許愿呢?”一對年輕情侶說,他們已經在兩年的情人節(jié)燃放孔明燈來許愿。
很多市民對出臺的禁止銷售和燃放孔明燈的措施并不知情。春節(jié)期間,文殊坊、合江亭和東風大橋等地的夜空,依然飄蕩著孔明燈的“身影”。
除夕夜,文殊坊,幾名男女正準備升起孔明燈時,遇到城管隊員阻止,其中一名女子大叫,“春節(jié)玩的就是氣氛,放孔明燈很不錯啊,為啥不準放嘛!”
隱患:高空明火飛行物“不可控”
“(孔明燈)主要對10KV及以上高壓電線有影響?!背潜边\搶中心二隊隊長趙偉說,今年大年三十,一個孔明燈掉在10KV堤丁路的變壓器上,保險絲短路引發(fā)停電。大年初二,同樣的情況發(fā)生在五九路。“每年春節(jié)都會有因為放煙花放孔明燈引起的電力事故。”趙偉說。
成都消防支隊防火處參謀萬德者介紹,“孔明燈”屬高空明火飛行物,自升空起就存在著風向、落點等多種不可控性,存在很多安全隱患。
天府早報記者安利平肖瑩佩攝影方煒華小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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